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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官司开庭案例(宋某1与宋某2遗嘱继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5 15:05:13 浏览量:38

1. 宋某1与宋某2遗嘱继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 被告宋某2继承原告某公司的遗产份额为30%。 3. 被告宋某1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4. 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判决如下: 5. 被告宋某2继承原告某...

宋某1与宋某2遗嘱继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由某法院受理,被告宋某1、宋某2为双方的法定代表人。

原告某公司诉称,被告宋某1于2016年1月1日立下一份遗嘱,将原告某公司的继承权留给被告宋某2。

被告宋某1却声称这份遗嘱无效,并且隐瞒了部分事实。

现依法判决如下:

一、被告宋某2继承原告某公司的遗产份额为30%。

二、被告宋某1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本案经审理查明,被告宋某1于2016年1月1日立下一份遗嘱,将其所有遗产留给被告宋某2。

被告宋某1在遗嘱中明确说明,该遗产包括某公司的一部分以及家中的房产、车辆等财产。

然而,在遗嘱生效后,被告宋某1却声称这份遗嘱无效,并且隐瞒了部分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的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本案中被告宋某2应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原告某公司的遗产份额。

然而,被告宋某1却声称其不是继承人,并且隐瞒了部分事实。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被告宋某1在遗嘱中隐瞒了部分事实,导致遗嘱部分内容无效。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被告宋某1应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宋某2继承原告某公司的遗产份额为30%。

二、被告宋某1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本案当庭解决。

审判长: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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