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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刑事案件((段某与闫某离婚纠纷金塔县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11:52:54 浏览量:88

1. 段某与闫某离婚纠纷金塔县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 2. 法官说法 3. 离婚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4. 什么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5.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段某与闫某离婚纠纷金塔县人民法院一审...

段某与闫某离婚纠纷金塔县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

闫某与孙某婚生子、弟崔某婚生子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段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该条规定是最高院就民事诉讼案件审理期限作出的规定。

对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只要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审理期限为六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必然就会在三个月内完成审理完毕,若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则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二、离婚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什么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提起,必须以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诉讼法的条件为基础。

  1.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

(1)必须是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2)必须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人身权利。

(3)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必须是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其他公民无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1. 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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