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与张某1离婚纠纷长丰县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件概述】 王某与张某2因婚姻家庭关系纠纷,二人因感情不和,并经常吵闹,王某不服一审判决,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县人民法院受理后,被告人王某提出上诉。 被告人王某答辩如下:1、上诉人王某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2、上诉人张某及其辩护人提出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本院认为,...
【案件概述】
王某与张某2因婚姻家庭关系纠纷,二人因感情不和,并经常吵闹,王某不服一审判决,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县人民法院受理后,被告人王某提出上诉。
被告人王某答辩如下:1、上诉人王某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2、上诉人张某及其辩护人提出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上诉人张某所在单位主管人员,对于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本院予以维持。
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本院认为,上诉人王某是依据我国法律及相关规定,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辩护人提出上诉,请求本院依法改判。
本院经审查认为,上诉人王某的上诉理由不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辩护人王某的辩护意见成立,本院予以采纳。
根据原审判决,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辩护人张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二审判决结果:被告人王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本案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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