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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迷网络游戏,青年持刀抢劫获刑!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06:50:13 浏览量:308

【案件回放】洪某是一位刚满十八岁的青年,其沉迷网络游戏,经常在网吧里通宵玩游戏。2021年2月的某日,洪某又在某网吧内通宵游戏,因其身无分文又一天没有吃饭,于是其计划通过犯罪的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后洪某随身携带水果刀搭乘吴某所驾驶的出租汽车,当车辆行驶至某路段时,洪某持刀要求司机吴某交付车内的现金,吴某在交涉过程中被划伤,将车内现金五十元交给洪某后立即报警,后洪某被警方抓获。后经法院审理认为,洪某的...

【案件回放】

洪某是一位刚满十八岁的青年,其沉迷网络游戏,经常在网吧里通宵玩游戏。20212月的某日,洪某又在某网吧内通宵游戏,因其身无分文又一天没有吃饭,于是其计划通过犯罪的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后洪某随身携带水果刀搭乘吴某所驾驶的出租汽车,当车辆行驶至某路段时,洪某持刀要求司机吴某交付车内的现金,吴某在交涉过程中被划伤,将车内现金五十元交给洪某后立即报警,后洪某被警方抓获。后经法院审理认为,洪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法院随依法判处洪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律师论法】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本案中,洪某在网吧通宵玩游戏后并未进食,且其身无分文,遂产生抢劫的念头。后洪某随身携带水果刀搭乘吴某驾驶的出租车,在车行驶至某人烟稀少的地方时,洪某持刀要挟吴某停车并要求吴某交出车内所有的现金,后吴某不慎被洪某的刀具划伤,经鉴定,吴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故洪某的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抢劫他人财物,导致吴某轻微伤,故其行为构成抢劫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律师提醒】

抢劫他人财物的行为即对他人的财物安全造成威胁也对他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将受到刑法严厉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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