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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色情服务,又勒索他人,构成什么罪?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8-14 16:15:19 浏览量:650

【案件事实】赵某、张某经事先预谋提供色情服务,张某提供色情服务并事后索要额外“服务费”5000元。2022年12月1日,张某与李某谈妥,以人民币500元进行色情交易,之后张某在本市某地某房间,为被害人李某提供色情服务,并索取额外“服务费”13000元,在拒绝李某后,赵某、张某遂召集了孙某采用暴力、胁迫的方式迫使张某交付钱款共计12000元,...


【案件事实】

       赵某、张某经事先预谋提供色情服务,张某提供色情服务并事后索要额外“服务费”5000元。2022121日,张某与李某谈妥,以人民币500元进行色情交易,之后张某在本市某地某房间,为被害人李某提供色情服务,并索取额外“服务费”13000元,在拒绝李某后,赵某、张某遂召集了孙某采用暴力、胁迫的方式迫使张某交付钱款共计12000元,才让被害人李某离开酒店回家。

【法律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律师认为】

        赵某、张某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分析本案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赵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赵张某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应从轻处罚。一、被告人张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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