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法律聚焦 > 刑法 > 刑法罪名 > 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 无视国家法律,容留他人卖淫,法院竟然这样判!

无视国家法律,容留他人卖淫,法院竟然这样判!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6 06:09:18 浏览量:596

【案件事实】2021年8月至2022年3月期间,赵某先后承租位于佛山市某区出租屋三间,用于其本人卖淫和提供给卖淫女张某某卖淫并从中获利。2021年10月12日,卖淫女张某某与嫖客王某在上址实施卖淫嫖娼行为被查获;【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案件事实】

      2021年8月至20223月期间,赵某先后承租位于佛山市某区出租屋三间,用于其本人卖淫和提供给卖淫女张某某卖淫并从中获利。20211012日,卖淫女张某某与嫖客王某在上址实施卖淫嫖娼行为被查获;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律师提醒】

      赵某无视国家法律,容留他人卖淫,其行为已构成容留卖淫罪,应当依法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所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采纳。赵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且主动退缴部分赃款,本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合理,本院予以采纳。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特别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