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王某1与王某2抚养费纠纷桦甸市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 2. ○○×年×月×日 3. ○×年×月×日 4. 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 5. 离婚诉讼时效规定: ...
(一)法院应将本案相关要件一并认定。
原告王某1在其女儿溺水后与其弟王某1、王某2一直共同生活,未尽到抚养义务,并未有抚养能力。
原告王某1与王某2由母亲王某抚养,自2010年起由女儿王某2负责。
原告诉称:王某2与王某1由王某2抚养,但在王某1将王某2生下来时又要求其每人抚养,王某2又有了生活来源。
现王某1为了让她能够顺利分娩,同意出卖,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该条明确了民事诉讼的保全制度,即如果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可以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通过司法程序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首先夫妻双方的共同生活,在离婚时首先考虑的是夫妻双方的个人意愿,否则只要没有证据证明是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就不能认定为夫妻关系。
因此,对于债权人来说,如果双方在离婚时债务纠纷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判决处理。
另外,婚姻法第42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我国现行法律没有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的共同生活中有对共同债务的处理权,那么在法律上就应当认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对于夫妻的共同债务的范围,本法第35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清偿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清偿义务时,需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必须由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果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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