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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拍卖后还能继承吗))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6 06:56:50 浏览量:42

国有土地拍卖后还能继承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国有土地拍卖后还能继承吗目前我国有强制拍卖制度,对此,法律不做强制性规定。 在某些情况下,有些被执行人把有财产转移到了新的财产所在地,对于这种行为有可能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七条,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

国有土地拍卖后还能继承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国有土地拍卖后还能继承吗目前我国有强制拍卖制度,对此,法律不做强制性规定。

在某些情况下,有些被执行人把有财产转移到了新的财产所在地,对于这种行为有可能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七条,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1)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等原因,工程停顿、期满后,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内的,超过的期限自动转为普通程序。

二、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条件

  1. 解除合同是一方当事人的权利,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2. 因解除合同而使另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应根据情况赔偿损失。

  3.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1.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方式。

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是行使解除合同的行为。

行使解除权的条件是:

(1)在法律规定的行使期间内行使。

(2)行使期间届满时,债务人不行使其权利。

(3)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解除权、终止条件出现,合同即告终止。

如债务人客观上不行使其权利,则合同即告终止。

在此情况下,债权人享有解除权。

  1. 关于解除合同。

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的,应当办理批准手续。

  1. 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

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被依法征用、占用、转让、互换、赠与、继承或因国家政策需要变更土地用途,而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要给予适当补偿。

因此,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司法部、农业部、商务部、司法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商务局、经济合同部、西安市煤炭运政局、西安市建筑施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陕西省司法局、陕西省西安市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局、陕西省西安市煤炭运政局、陕西省榆树市安监局、陕西省西安市土地行政争议仲裁委员会、陕西省司法局、陕西省西安市银监局、陕西省土地管理局、陕西省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陕西省司法局、陕西省西安市裕华司法局、陕西省司法局、陕西省西安市铁路建设管理科学研究所管委会等国家行政机关联合发布的《关于处理土地使用权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规定:

土地使用权收回土地、地上附着物未满5年的,或者因国家建设需要被收回土地的,应当由土地管理部门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补偿标准按照具体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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