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判决离婚户口怎么处理 2. 离婚后户口如何处理 3. 离婚后户口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4. 离婚证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5. (一)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判决离婚户口怎么处理 ...
户口本是指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当事人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
户口本记载的事项有:结婚时间、离婚意愿、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债务清偿、认领股份、股份一方死亡后关于财产的处理等。
(一)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二)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一)离婚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
(二)离婚证;
(三)离婚协议书或者民事调解书、判决书;
(四)各类协议书·申请书。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本人的结婚证;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居民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男女双方或者一方是华侨的,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最后,祝所有情人终成眷属,办理结婚登记顺利进行,一帆风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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