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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清查的范围是什么内容((离婚财产清查的范围是什么))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4 01:04:41 浏览量:6

1. 离婚财产清查的范围是什么 2. 遗嘱继承 离婚财产清查的范围是什么 对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应当依照《民法典》规定,予以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

离婚财产清查的范围是什么

对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应当依照《民法典》规定,予以分割。

  1.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书面约定离婚时的债务处理】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3.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夫妻共同财产在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处理过程中,在双方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过程中,需要通过证据予以证明。

需要进行证明的事项主要是个人财产,诸如结婚所欠债务、债权债务、子女抚养费、住房公积金、房产证等,而另一方不需要,这就是人的隐私权问题。

在继承的过程中,如果丈夫去世了,那么财产的继承也就由丈夫去世,那么遗产继承就由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人来继承,如果逝者的父母是在生前以遗嘱的方式来进行继承的,那么在财产的继承中,如果丈夫去世,那么就由第一继承人来继承,如果是第二继承人的话,那么就由第二继承人来继承遗产。

还有一点也是比较重要的,在继承的过程中,如果丈夫去世,那么遗产继承的顺序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第一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再是夫妻双方的子女。

在法定继承中,第一继承人的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继承人。

在第一继承人的顺序之间,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是相同的,都是均等的。

因此,若符合法定继承的情况,那么由第一继承人来继承财产,那么就可以同时继承遗产。

若是被继承人去世了,那么在第一继承人的范围内,第一继承人就是第一继承人,第二继承人就是第二继承人。

二、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我国《民法典》中关于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的规定,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即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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