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活动,保证房屋征收评估结果客观公平,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评估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测算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以及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评...
现行有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第三章前期物业管理第四章物业服务第五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已经2016年7月29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现将修订后的《...
现行有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业主、业主大会第三章前期物业管理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第五章物业使用与维护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现行有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考试第三章注册第四章执业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高物业管理专业管理人员素质,维护房屋所有权人及使用人的利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物...
现行有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国有住房出售收入管理的意见》已经国务院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加强国有住房出售收入管理的意见为适应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需要,加强...
现行有效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颁布单位: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颁布日期:2002-10-24执行日期:2003-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性法规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拆迁程序第三章拆迁补偿与安置第四章拆迁评估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
现行有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市政管委、计划单列市建委: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减少商品房销售过程中买卖双方间的纠纷,特制定《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现就有关问题通...
现行有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建设部、国家计委、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科技部、教育部、文化部、卫生部《关于支持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文化团体和卫生机构利用单位自用土地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若干意见》已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
现行有效合肥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租赁管理,规范房屋租赁行为,保障房屋租赁市场健康发展,维护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
现行有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
现行有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房地产开发企业第三章房地产开发建设第四章房地产经营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1998年7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8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8年...
现行有效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执行日期:2003-09-01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
现行有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优惠政策第三章规划与建设第四章销售、租赁与售后交易第五章集资、合作建房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交易和管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
现行有效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颁布单位:河南省人大常委会颁布日期:2004-08-02执行日期:2004-10-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性法规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三章缴存第四章提取和使用第五章监督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
现行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颁布单位:政务院(已变更)颁布日期:1951-08-08执行日期:1951-08-08效力级别:部门规章第一条城市房地产税,除另行规定者外,均依本条例之规定,由税务机关征收之。第二条开征房地产税之城市,由中...
现行有效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为调节收入分配,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根据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有关精神,重庆市人民政府决定在部分区域进行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一、试...
现行有效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
现行有效《建设部关于修改的决定》已于2004年7月13日经建设部第4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建设部决定对《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5号)作如下修改:一、将第四条第三款中的“城市、县人民政府”改为“市、县人民政...
现行有效《建设部关于修改的决定》已经2001年7月23日建设部第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建设部决定对《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作如下修改:一、第四条第二款修改为:“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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