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定继承人失去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 2.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3. 法定继承的顺序 4. 继承权纠纷诉讼时效怎么算 伯伯的房子侄儿能继承吗? 伯父的房子侄子,可以继承,但是遗赠是有条件的,继承人要符...
伯伯的房子侄儿能继承吗?
伯父的房子侄子,可以继承,但是遗赠是有条件的,继承人要符合继承条件才可以继承。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开始,我国的法定继承顺序首先是父母、配偶、子女,也就是继承法中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继承顺序的当事人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如果存在第一顺位的继承人,那么第二顺位的继承人就不会拥有继承资格。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进行处分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
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依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所取得的遗产。
遗嘱继承是由设立遗嘱和遗嘱人死亡两个法律事实所构成,它分别具有设立效力和执行效力。
设立遗嘱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即受法律保护,具有设立效力。
遗嘱继承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形式,它是指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表示其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在遗嘱中确定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的一种继承方式。
在遗嘱继承中,指定继承人继承的,必须具备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
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进行遗产分配;继承人未推定的,继承人可以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因此,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3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注册律师
法律服务时间
开通城市分站
我要找律师
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