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四川成都现在结婚男方必须什么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2.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 3.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4.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5. 第三章家庭关系 ...
四川成都现在结婚男方必须什么需要满足的条件是怎样规定的?
第五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九条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十一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十二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第十三条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十四条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第十五条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医疗、技术的工作,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的决定。
第十六条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对子女有平等的权利。
第十八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规定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方式,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来实现继承权。
继承权的丧失,又称继承权的剥夺,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发生法定事由时,剥夺继承人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
继承权是一种民事权利,也是一种资格,具有人身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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