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子女 2. (二)兄弟姐妹 3. (三)祖父母、外祖父母 4.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5. 《民法典》关于遗产的继承 下岗工人的子女有继承权吗?下岗工人有继承权吗?下岗...
下岗工人的子女有继承权吗?下岗工人有继承权吗?下岗工人子女去世以后的遗产继承权怎么处理?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下岗工人死亡后,其父母、配偶、子女同在世,在生前均没有任何经济收入,只有丧偶的老人或已婚的子女在世,父母是没有继承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子女包括养父母、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养父母包括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遗产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四)《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的晚辈直系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五)《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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