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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法院立案庭电话(于某1与李某离婚纠纷泊头市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2 09:15:52 浏览量: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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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

于某1与李某离婚纠纷泊头市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由泊头市人民法院审理,诉讼请求为离婚和分割共同财产。

现判决如下:

一、解除于某1与李某婚姻关系。

二、李某应支付于某1房屋一套的借款及利息共计人民币10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三、于某1应支付李某车辆一辆的借款及利息共计人民币50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本案经审理查明,于某1与李某于2019年1月1日结婚,双方婚后共同经营一家火锅店,因经营不善,于某1于2021年3月向法院申请离婚。

于某1主张其与李某婚姻关系无效,并认为双方存在经济纠纷,应共同承担债务。

李某答辩认为,双方婚姻关系有效,应共同承担债务。

本案经审理认为,双方婚姻关系有效,于某1应承担李某的车辆借款及利息,李某应承担于某1的房屋借款及利息。

据此,判决如上。

读者们,如果您对我的判决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随时联系我。

泊头市人民法院

判决日期: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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