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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继承别人的遗产((我可以怎么做来继承))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2 16:36:39 浏览量:25

1. 我可以怎么做来继承遗产 2. 按照法定继承。 3. 在我国的非遗嘱方式有哪些 我可以怎么做来继承遗产 第一,按照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 其主要包括两方...

我可以怎么做来继承遗产

第一,按照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

其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1.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根据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

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相近。

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1. 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

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

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而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分。

(4)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在我国的非遗嘱方式有哪些

  1. 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如果遗嘱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遗嘱公证时,可要求公证机关派公证员前往遗嘱人所在地办理。

值得注意的是,立遗嘱人如果要变更或撤销原公证遗嘱,也必须由原公证机关办理。

  1. 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

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

  1. 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是由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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