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规定 2. 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遗产分配的原则】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3. 子女继承父母的遗产怎么办 我们应该怎么做来继承传统的财产呢?小编为您介绍,希望给您提供帮助。 一、什么是传统的遗产法,传统的遗产法被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称为法定继承制。 ...
我们应该怎么做来继承传统的财产呢?小编为您介绍,希望给您提供帮助。
一、什么是传统的遗产法,传统的遗产法被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称为法定继承制。
它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和继承人的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方式。
遗嘱继承是财产所有权和债权继承的一种形式。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我国的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同时,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在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中,没有先后顺序,一般情况下都均等分配遗产。
别外,丧偶的儿媳对公婆、丧偶的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遗产分配的原则】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维护社会安定。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也就是说只要收养关系成立,养子女就不需要对养父母承担赡养义务,而只需对养父母承担赡养义务。
但是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如果收养关系解除,生父母不再承担抚养义务。
根据《收养法》第21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因养子女成年养父母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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