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外孙女非亲生可代位继承吗 2. 扶养的内容 3. (一)扶养内容 外孙女非亲生可代位继承吗 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父母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法律制度。 法定继承是以...
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父母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法律制度。
法定继承是以一定的人身关系为前提的,是以婚姻关系为基础的,婚姻关系为基础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继承人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互助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生父母与继父母离婚或者生父母有一方死亡的情况下,非婚生子女对于其生父母的遗产,有平等的继承权。
扶养应当包括提供扶养生父母的住房、子女的医疗生活等费用,以及必要的精神生活等费用。
扶养内容应当要求被扶养人与生父母共同生活,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被扶养人在身体健康、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他人被扶养的未成年人,在生前亦可不交付给扶养费。
扶养费的具体内容需要根据权利人的实际收入来确定,一般而言,应包括心理和经济收入,并且,需要在结构上做出适当的调整,否则应属于过分高于或者高于生活性的情况,如果一方应给予适当的照顾,可能会对另一方的生活有失公平。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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