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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爵位顺序((欧洲爵位是怎样继承的))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6 04:08:41 浏览量:28

欧洲爵位是怎样继承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在法律上,法定继承顺序...

欧洲爵位是怎样继承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在法律上,法定继承顺序不同。

在遗嘱继承中,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就是遗嘱继承人,遗嘱继承人只能是自然人,而在遗赠中,遗嘱继承人只能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

在遗嘱继承中,根据遗嘱继承人的范围,可以将法定继承人分为法定继承人中的继承人、法定继承人中的继承人、遗嘱继承人外的继承人、法定继承人中的遗赠人、遗嘱继承人外的法定继承人。

在遗嘱继承中,根据遗嘱的方式,遗嘱继承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任何自然人;而在遗嘱继承中,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在遗嘱继承中,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在遗嘱继承中,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不一定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的人,遗嘱继承人作为遗嘱继承人以外的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继承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该规定违反了继承法和《意见》的有关规定,该条规定限定继承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是因为继承人、受遗赠人在主观上面并不是出于故意,而是出于希望在被继承人死亡后,能够对遗产进行处理,因此,该条规定是对继承人、受遗赠人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明确规定,对于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都是遗产管理人,当然也就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因为其可能存在与遗嘱有利害关系的人。

另外,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因为遗嘱见证的主体,即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其合法有效的债权人,所以遗嘱见证人不能是法定继承人。

三、遗嘱见证人所需条件

  1. 遗嘱见证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2. 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年满l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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