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农村自留山怎么继承 2. 词条目录:集体土地证 3. 农村宅基地如何办理 4. 农村宅基地如何办理房产证 5. 202年集体土地证能过户 6. 集体土地证过户费用是多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于非农建设,不得直接投资于生产经营活动,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于非农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那么村民就能享受到土地征收的待遇,自然要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
具体的补偿办法,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因此,补偿的标准也就不同。
土地是可以经过批准的,但是必须是国家依法批准的,如果是向非农建设,那就不能享受到征地补偿的待遇,这也是国家对于农民的一种基本权益的漠视。
集体土地证,是土地证持有人以单位的名义,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分别标注给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一种证明。
有了集体土地证,那么土地证的效力如何?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整理一下集体土地证的相关知识。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农村的土地证,从法律上讲就是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的法律依据。
土地证的变更是土地证权利人依据法律程序,将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变更,使其合法化。
土地证过户,指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但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
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一般是30年。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土地使用权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土地使用权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土地管理使用权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因发生非因本人原因收回和强行收回的,在执行程序终结后,按照下列程序处理:
(1)、补偿被拆迁人的损失。
(2)、确认征地补偿费总额及分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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