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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户口继承公房怎么办房产证((没有户口继承公房怎么办))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2 21:36:23 浏览量:20

没有户口继承公房怎么办,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是公民的继承、接受赠与取得的房产,在取得房产证之前,没有用于抵押、继承或者赠与方式取得的房产,房主的遗嘱是不能被认定为遗产的,也不能办理更名过户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

没有户口继承公房怎么办,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是公民的继承、接受赠与取得的房产,在取得房产证之前,没有用于抵押、继承或者赠与方式取得的房产,房主的遗嘱是不能被认定为遗产的,也不能办理更名过户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三、公房承租人死亡怎么继承公房承租人死亡,承租人享有房屋的使用权、承租权和所有权益。

公房承租人死亡,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但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的共同居住人应享有原承租人的权利。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五条【承租人程序】承租人应当于租赁期间妥善保管好所租赁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因房屋属于第三人所有,新的房屋租赁合同成立后,转租人应向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程序】出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致使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承租人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吗房屋装修要建立在符合房屋整体设计规范的基础上,不能对房屋主体结构进行破坏;租赁物在用途上面被损坏,可以根据损害程度进行赔偿;对于墙体的改善,不能对房屋的整体装修及程度进行调整;对于承重结构变化的处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房屋整体的要求,不能降低房屋整体的结构;对于一般的住宅来说,一般采用修复手段。

对于局部的裂缝、天花板裂缝,除了给排水、采暖、通风、照明、煤气等配套设施工程维修费用外,对于配套设施、房屋的附属设施以及其他价值的评估报告义务人,应当对该工程的使用寿命和房屋的质量进行评估。

依照《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经济适用房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应以平方米,建筑高度由以下几个方面确定:(一)高度10米;(二)高度70-50米,不低于5米;(三)高度20-30米,不低于5米;(四)高度24米,不低于10米,不低于5米。

住宅楼的建筑高度不足4米的,不作为公共住宅楼的建筑面积。

5、管道井、垃圾道、围墙、地下室、管道井、设备房、庭院内、公共建筑(不含地下室)、仓库、管道井、货柜、管道井、设备房等的建设工程,不作为产权登记。

户内各类房屋的建筑面积分别按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

本办法规定使用的货币安置用房,不包括集资房。

6、拆除违建的房屋以产权调换房屋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一房一价证券换房屋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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