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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结婚风俗(西双版纳民政局结婚流程是什么_)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5 18:26:32 浏览量:25

西双版纳民政局结婚流程是什么(鲤城区)(临邛镇凤凰大道15号政务服务中心一层综合服务窗口),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法定条件,到婚姻登记机关(鲤城区、长乐区、福清市、都江堰市、邛镇)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

西双版纳民政局结婚流程是什么(鲤城区)(临邛镇凤凰大道15号政务服务中心一层综合服务窗口),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法定条件,到婚姻登记机关(鲤城区、长乐区、福清市、都江堰市、邛镇)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二、结婚的条件有哪些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这一规定是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化,是结婚的必备的、首要条件。

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这六个字,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首先,结婚必须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其次,是本人自愿,而不是依他人的意愿为转移,不许父母等第三者加以包办;再次,是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这就排除了一方或双方半自愿半包办的情况。

“不许任何一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是对“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补充和强调。

前面的规定是从正面的肯定,后面的规定是从反面加以限制。

(二)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法定婚龄是指法律上规定的男女结婚的最低年龄。

双方或一方低于法定婚龄,不得结婚;达到或者高于法定婚龄后才允许结婚。

这样规定是有充分科学根据的,是完全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它的基本精神是限制早婚,鼓励晚婚、晚育。

(三)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民法典》在“结婚”一章中并未对一夫一妻制作专门规定,但在一般规定一章中已明确规定实行一夫一妻,禁止。

因此在审查结婚申请时,必须严格掌握这个条件,认真核实。

申请结婚必须是未婚者或者丧偶、离婚的人,避免发生重婚。

(四)禁止条件1、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

我国《民法典》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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