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三)失业人员个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2. 失业保险金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 解除劳动合同与开除、除名、违纪辞退在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是: 4. 辞退法律依据 低保楼能继承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
低保楼能继承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低保户是指持有残疾等级证书、并且在城市生活居住一年以上,在农村生活并且没有单独生活的家庭成员。
《关于建立健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城市低保对象的户主或者户籍在本市城市非农业的农村居民,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包括被代理人和法定代理人),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
《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一条规定,城镇低保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五保户、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农村民失业人员、征地农转非人员、因公外出期间死伤或年老体弱致残的人员、且无生活来源的人员、家庭成员的死亡抚恤金,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和集体企业下岗、内退军人遗属的生活困难补助金等。
《意见》第十条规定,“低收入的,享受待遇。”
这个是对这一政策的重申。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况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明确规定,主要指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1开除、除名、违纪辞退在劳动合同期内的,属于用人单位的应当给予的处分。
2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3除名、违纪辞退在劳动合同期内的,属于用人单位的应当给予用人单位的处分。
4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人事关系、档案管理、社会保险等事项,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
5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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