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主任有权继承村里土地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村主任有权继承村里土地吗在乡政府不颁证的情况下,如果村领导的行为侵犯了农村土地使用权,村干部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农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耕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
村主任有权继承村里土地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村主任有权继承村里土地吗在乡政府不颁证的情况下,如果村领导的行为侵犯了农村土地使用权,村干部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农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耕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三、村民享有土地所有权的界线《宪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公共土地改革不可或缺的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农村民不得随意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管理法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房屋和其他建筑物。
也就是说,农民的房屋如果依法由村民居住的,即使已经合法占有,也不能随意处分。
如果已经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登记,且对自己的房屋具有合法的产权,那么你就不能再对房屋进行处分。
(2)《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3)《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应当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登记。”
(4)《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条件的企业,因破产、兼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其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但土地使用权不变,国家依法给予适当补偿。”
(5)《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条件的企业,因破产、兼并、兼并、单位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出租、抵押或以其他形式对土地实行再流转,其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给他人,但土地使用权仍归国家所有,土地使用权仍归集体所有。”
《物权法》第七十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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