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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孝的子女应不应该继承房产((不孝子怎么继承房产给子女))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6 21:43:01 浏览量:41

不孝子怎么继承房产给子女,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我国法律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八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九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规定,夫妻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丈夫去世,第一顺位继承人可以继承丈夫的遗产,而妻子去世,第一顺位继承人只能继承丈夫的遗产,不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 丈夫...

不孝子怎么继承房产给子女,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我国法律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八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九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规定,夫妻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丈夫去世,第一顺位继承人可以继承丈夫的遗产,而妻子去世,第一顺位继承人只能继承丈夫的遗产,不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

丈夫去世,如果留有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则按照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丈夫遗产。

如果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则属于第二顺位继承人,妻子去世后,第一顺位继承人可以继承丈夫的遗产。

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丈夫、妻子和女儿。

丈夫去世以后,首先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妻子和女儿死亡的,依照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规定继承。

但如果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那么就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如果丈夫和妻子的子女不是同一个人,那么第一顺位继承人就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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