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逃逸的责任认定规则是:当事人逃逸,另一方无责任的认定逃逸方全责;双方都无责任的,由逃逸方承担全责;双方都有责任的,逃逸方承担更多比例的责任。逃逸是一种性质非常恶劣的行为,法律将会对有逃逸行为的一方严惩。
一、交通事故逃逸的责任认定规则是什么? 交通事故逃逸的责任认定规则是: 1、事故因当事人逃逸,而无法认定当事人责任的场合,无论事故各方的实际责任如何,均推定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 2、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认定结果是双方均无责任,即意外事故,也要由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认定结果是逃逸方有安全违法行为或驾驶有错误,他方没有过错,逃逸方负全责。 3、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认定结果是事故当事人双方均有责任,在确定过错比例的基础上适当减轻逃逸方的责任。 二、哪些行为属于交通事故逃逸 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事故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以上八种行为可以认定为交通事故逃逸行为,并在一些情况下可以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应当第一时间报警,等待交警对现场进行勘察。而逃逸是一种性质恶劣的行为,不仅是对责任的逃避,也是对法律的一种蔑视。法律对于这种逃逸的行为会在原有的惩罚基础上加重处罚,是一种非常不可取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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