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认定 > >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用社保吗?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是不需要用社保的。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如果对方保险公司赔偿的额度不够补偿损失的,则对方司机和车主承担多出的赔偿部分。


  对方全责的话,所有损失都由对方司机(车主)和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损失多少,对方就得赔偿多少。至于对方保险公司应该赔偿多少,则要看对方车辆上了哪些保险,保险公司承担的赔偿不超过保险额度的。

  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我方不需要报保险,由对方的购买的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

  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可以分别按照下列方式解决:

  ①如果双方均考虑到损失不大,到保险公司索赔太麻烦,愿意放弃保险公司的赔偿,可以协商赔偿数额。双方一致同意后,交付赔偿费,在交通事故记录文书上予以注明即可。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保险公司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②如果双方均参加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又不愿意放弃保险公司的赔偿,应当立即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告出险,向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③如果双方均参加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但是损失超出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就超出部分继续按照下列方式解决:

  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商业险的,向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商业险的,就超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部分协商解决。

  ④对保险公司的理赔有异议,或者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渠道解决。

  ⑤肇事车辆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肇事车辆按照相当于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先行赔偿。

  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参照下列比例确定当事人的赔偿责任:

  当事人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当事人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当事人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当事人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交强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元,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可依下列比例确定当事人的赔偿责任:

  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别按照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计算。

  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可依下列比例确定当事人的赔偿责任:

  ①机动车方负全部责任的,应当承担非机动车、行人方损失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部分100的赔偿责任

  ②机动车方负主要责任的,应当承担非机动车、行人方损失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部分70的赔偿责任

  ③机动车方负同等责任的,应当承担非机动车、行人方损失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保险责任限额部分50的赔偿责任

  ④机动车方负次要责任的,应当承担非机动车、行人方损失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保险责任限额部分30的赔偿责任

  ⑤机动车无责任的,应当承担非机动车、行人方损失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保险责任限额部分10的赔偿责任。如果10的赔偿款额超出了机动车交通事故保险责任限额6万元的,超出部分可以不予赔偿。

  交通事故发生后,责任认定一般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交警会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责任认定有异议,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重新作出责任划分,赔偿事宜可协商解决,此时我们是一定要及时的保护自己的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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