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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安全责任事故罪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2 17:49:37 浏览量:53

在《刑法》中没有安全责任事故罪这样的罪名,如果在生产作业的过程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重大后果,是按照重大责任事故罪定罪的,比如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一人以上死亡,造成相关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或者造成生产工作遭受重大损害。


  一、一般安全责任事故罪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法律制度中没有一般安全责任事故罪,相关的罪名是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立案标准是:

  (一)致人死亡一人以上,或者致人重伤二人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万元以上的;

  (三)经济损失虽不足规定数额,但情节严重,使生产、工作受到重大损害的。

  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

  三、重大责任事故罪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区别有哪些?

  (1)犯罪主体不同。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主管与直接管理劳动安全设施的人员,一般不包括普通职工;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较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范围要厂,包括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的一般职工和在生产、作业中直接从事领导、指挥的人员。

  (2)客观方面的行为方式不同。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对经有关部门或单位职工提出的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是一种不作为犯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厂矿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生产作业的领导、指挥人员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是作为形式的犯罪。

  四、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定罪证据需符合哪些要求?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在我国,和安全责任事故相关的罪名有两个,除了重大责任事故罪,还有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犯罪主体,以及在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是不一样的,在相关安全事故中,对于给普通职工造成的损害后果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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