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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土地怎么分配(离婚土地怎么分配制度)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5 09:40:02 浏览量:27

离婚土地怎么分配制度(一)分割方式:一般情况下,在分配取得的土地收益或其他收益时,应考虑该部分收益,继续分割。 (二)价格补偿:若双方都没有过错,则可采取均等分割的方式,均等分割。 也就是说,由双方平等地分割,若是一方自愿主张,另一方无法主张。 (三)折价补偿:若双方都没有过错,则由双方竞价,房产归出价高的一方,另一方得到相应的补偿。 二、...

离婚土地怎么分配制度(一)分割方式:一般情况下,在分配取得的土地收益或其他收益时,应考虑该部分收益,继续分割。

(二)价格补偿:若双方都没有过错,则可采取均等分割的方式,均等分割。

也就是说,由双方平等地分割,若是一方自愿主张,另一方无法主张。

(三)折价补偿:若双方都没有过错,则由双方竞价,房产归出价高的一方,另一方得到相应的补偿。

二、哪些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8、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三、夫妻离婚共有房产的分割方式有哪些?(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四、夫妻离婚共有房产分割纠纷的诉讼费有哪些?(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五、离婚后请求分割财产的时效是多久?离婚后请求分割财产的时效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

离婚请求权时效期间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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