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抚养费没给全强制执行多少 2. 相关阅读:强制执行能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吗 抚养费没给全强制执行多少 现实中被执行人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从而部分上完全自愿放弃了对孩子的探望权。 但被执行人为了确保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隐瞒了义务,则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抚养费。 强制执行抚养...
现实中被执行人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从而部分上完全自愿放弃了对孩子的探望权。
但被执行人为了确保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隐瞒了义务,则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抚养费。
强制执行抚养费没有给付内容,只要不给付抚养费就是可以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强制执行能否执行夫妻共同财产,要看情况而定。
如果强制执行的债务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债权人在诉讼时只起诉了夫妻一方,强制执行时想执行双方的财产,则可以提出增加被执行人的申请。
如果强制执行的债务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债权人只能申请执行债务人名下的所有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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