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的社会抚养费是多少1、《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的第一条: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免除给付抚养费:(一)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2、降低或免除抚养费的情形有:(1)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
西藏的社会抚养费是多少1、《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的第一条: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免除给付抚养费:(一)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2、降低或免除抚养费的情形有:(1)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且有抚养能力的;(2)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或劳动教养,没有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
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能力,则应当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原有给付义务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适当减少或免除。
如果继父或继母不愿意负担的,则生父或生母仍应按照原定数额给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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