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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难民居住权是多久解除的(民法典中难民居住权是多久)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2 23:30:29 浏览量:35

1. 民法典中难民居住权是多久 2. 民法典中难民居住权是多久 民法典中难民居住权是多久 一、民法典中难民居住权是多久 民法典规定,房屋居住权的期限由房屋所有人和居住权人协商确定的,所以居住权有效期限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

民法典中难民居住权是多久

一、民法典中难民居住权是多久

民法典规定,房屋居住权的期限由房屋所有人和居住权人协商确定的,所以居住权有效期限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房屋居住权的特征1.居住权是在他人的房屋所有权上设立的物权,在自己的房屋上不能设立居住权。

2.居住权人应严格限定于自然人,居住权是为特定人设定的。

这是因为居住权主要是为基于婚姻、家庭关系而产生,主要是源于赡养、扶养和抚养的需要,往涉及到的是家庭成员、配偶的特有或应有的利益,这就决定了我国居住权的享有人只能是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非法人团体不可以享有居住权。

3.居住权不具有转让性。

在罗马法中,“人役权是不能让与的权利,但权利的行使则可以转让,如转让某年对某土地的收获权。

就人役权的性质而言,它不能与权利人相分离,故权利人死亡,其权利即行消灭”。

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受居住权的目的和性质的限制,应当明确居住权是一项不可转让的权利。

4.居住权的期限一般具有长期性、终身性。

这一点是居住权的一项重要特征。

居住权因为是用来供没有房屋的人居住的,所以权利人对房屋的居住权如果没有约定的话,应当理解为与其生命共始终。

居住权的这种期限的长期性、终身性无需在合同、遗嘱、遗赠中规定,应解释为当然如此,或解释为是一种当然的默示条款。

5.居住权因为是一种特殊的用益物权,即用来供无房屋的人居住的,是用来确保其生存利益的,所以居住权人享有的居住权不能转让、不能上市让与给他人。

出租也只能是出租房屋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

并且,居住权不得由他人继承。

这一点表明了居住权利主体的特定性。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房屋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居住权的期限由房屋所有人和居住权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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