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未写利息,诉讼时效为两年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之间的借款行为也越来越普遍。 但是,借款关系中利息的支付问题却常常被忽视。 如果不在借条中注明利息,借款的诉讼时效就会从借款之日起计算两年。 如果借款人在时效内未向债权人主张利息,则丧失胜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借款的利息应当明确约定。 ...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之间的借款行为也越来越普遍。
但是,借款关系中利息的支付问题却常常被忽视。
如果不在借条中注明利息,借款的诉讼时效就会从借款之日起计算两年。
如果借款人在时效内未向债权人主张利息,则丧失胜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借款的利息应当明确约定。
未约定利息的,视为不定期的利息。
借款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但是借款人在向债权人支付利息后,第二个月开始,就不能再次要求支付利息。
如果借款人在借条中未注明利息,则借款的诉讼时效从借款人向债权人还款之日起计算两年。
如果借款人在时效内未向债权人主张利息,则丧失胜诉权。
但是,如果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合法事由丧失还款能力,则可以在时效中断,重新计算时效。
因此,借款人在借款时应当明确约定利息,并在借条中注明。
这样可以避免因未注明利息而导致丧失胜诉权的情况发生。
如果借款人在还款期间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合法事由丧失还款能力,应及时与债权人协商,中断时效,重新计算时效。
总之,在借条中未注明利息的情况下,借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合法事由丧失还款能力,应及时与债权人协商,中断时效,重新计算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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