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抚养权可以委托亲属吗律师在线网北京离婚律师收集整理了变更抚养权可以委托亲属吗相关法律知识。 婚姻法律咨询可以直接在律师在线网联系专业婚姻律师。 抚养权变更后,在抚养孩子过程中既要考虑子女的实际年纪,也要考虑到父母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进而确定最终的抚养费数额。 如果有特殊的情况,可以适当的增加或减少抚养费数额。 法律依据:...
变更抚养权可以委托亲属吗律师在线网北京离婚律师收集整理了变更抚养权可以委托亲属吗相关法律知识。
婚姻法律咨询可以直接在律师在线网联系专业婚姻律师。
抚养权变更后,在抚养孩子过程中既要考虑子女的实际年纪,也要考虑到父母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进而确定最终的抚养费数额。
如果有特殊的情况,可以适当的增加或减少抚养费数额。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大家好,我是找法网特邀嘉宾律师:高丽姣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和《婚姻法司法解释一》规定,夫妻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当负担抚育费。
抚育费负担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进一步阐明了抚育费的具体内容为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同时该司法解释还对不能独立生活子女的范围进行了界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对抚育费数额的确定方法和给付方式作了具体规定。
针对夫妻双方不能协议而须由法院判决的情况,该意见规定一般按照收入标准的20%—30%来确定抚育费数额,但最高不得超过50%。
同时还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谢。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二、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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