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解书能否就共同债务作出处理 随着离婚率的不断攀升,离婚调解书成为越来越多夫妻的分水岭。 离婚调解书不仅是法院对夫妻双方感情生活的调解书,也是夫妻之间财产分割的重要依据。 在离婚调解书中,共同债务的处理也是一个关键问题。 那么,离婚调解书能否就共同债务作出处理呢? 离婚调解书可以处理共同债务。 在实践中,夫妻共同...
随着离婚率的不断攀升,离婚调解书成为越来越多夫妻的分水岭。
离婚调解书不仅是法院对夫妻双方感情生活的调解书,也是夫妻之间财产分割的重要依据。
在离婚调解书中,共同债务的处理也是一个关键问题。
那么,离婚调解书能否就共同债务作出处理呢?
离婚调解书可以处理共同债务。
在实践中,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债务,包括借款、欠款、费用等。
离婚调解书可以就共同债务进行分割,具体分割方式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共同债务分割达成一致,法院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的规定,对共同债务进行分割。
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共同债务时,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不得恶意协商或者恶意规避分割共同债务。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共同债务分割达成一致,法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避免一方恶意欠债并逃避责任。
同时,法院应当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对债权人可以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核,确保分割共同债务的过程中没有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离婚调解书可以处理共同债务,但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不得恶意协商或者恶意规避分割共同债务。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共同债务分割达成一致,法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避免一方恶意欠债并逃避责任。
同时,法院应当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对债权人可以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核,确保分割共同债务的过程中没有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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