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撤销婚姻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在平顶山,撤销婚姻登记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2条规定: “结婚必须自愿,双方必须如实告知婚姻状况。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非自愿、不如实告知婚姻状况或者与对方通奸、非婚生育的,不得办理结婚登记。” 如果一方在办理结婚登记时故意隐瞒婚姻状况,或者...
平顶山撤销婚姻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结婚必须自愿,双方必须如实告知婚姻状况。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非自愿、不如实告知婚姻状况或者与对方通奸、非婚生育的,不得办理结婚登记。”
如果一方在办理结婚登记时故意隐瞒婚姻状况,或者与对方通奸、非婚生育,另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婚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如果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判决离婚。
如果一方在办理离婚登记时故意隐瞒婚姻状况或者与对方通奸、非婚生育,另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离婚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7条规定:
“一方与另一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一方请求撤销离婚登记的,经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未发现订立婚约或办理结婚登记一方与另一方与他人通奸、非婚生育的,应准予离婚。”
如果一方与另一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另一方请求撤销离婚登记的,经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未发现订立婚约或办理结婚登记一方与另一方与他人通奸、非婚生育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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