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裁判结果 2. 准予韦某与张某离婚。 3. 夫妻共同财产: 普陀区离婚财产分割在哪里办,要办理的依据是《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 如果仅因为财产分割问题产生纠纷,可以在起诉之前去法院办理离婚财产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
普陀区离婚财产分割在哪里办,要办理的依据是《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
如果仅因为财产分割问题产生纠纷,可以在起诉之前去法院办理离婚财产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不同,判决如下:
张某名下位于羊柳塘梧八路边(桂房证字第NO.413749号)房屋一套,面积72. 74平方米,房款共计180. 05平方米;
位于羊柳塘梧八路边(桂房证字第NO.413749号)房屋一套,面积9. 71平方米;
位于郑州市×、×梁×楼×号房屋一套,面积1. 04平方米;
位于郑州市×、×梁×楼×号房屋一套,面积1. 67平方米;
位于郑州市×、×梁×楼×号房屋一套,面积48. 57平方米;
位于郑州市×、×梁×楼×号房屋一套,面积68. 57平方米;
原告李某1. 李某2. 李某3. 李某4. 李某5均委托诉讼代理人尹潇蒙、刘俊英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李某3. 李某4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李某1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位于郑州市×区古荥镇×村62号房屋归原告所有;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原告李某1与被告李某2系亲兄弟姐妹关系,被继承人李某5与被告李某2于×年×月×日登记结婚。
被继承人李某5与被告尹某1系母子关系,被继承人李某5于2018年8月29日去世。
被继承人李某4生前与原告李某2共同居住,被继承人李某5与原告李某1于2018年10月1日在郑州市×区民政局登记结婚。
被继承人李某4于2018年4月16日因死亡注销户口,被继承人李某5于2018年4月19日因死亡注销户口。
被继承人李某4生前与原告李某2共同生活,在被继承人李某5、尹某1患病住院期间,在医院期间未尽到妻子的责任,原告李某1认为其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应当多分遗产。
被告李某4辩称,原、被告均系被继承人李某5的子女,且双方均未订立收养协议,故本案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
被继承人李某4的父母已先于其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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