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协议书 2. 甲方(抚养人):__ 3. 乙方(被抚养人):__ 4. 子女抚养 5. 父母对子女抚养义务的承担 6. 子女探望 7. 其他费用的分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子女抚养、父母对子女抚养义务的承担、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学费等费用的分担达成以下协议:
子女由乙方抚养,甲方应给予乙方必要的协助和指导,确保乙方能够抚养子女成材。
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学费等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每月支付人民币___元,支付方式及期限由乙方确定,但必须保证支付能力。
如乙方在抚养子女过程中遇到经济困难,可以向甲方申请经济援助,但应提供充分的理由和证据,甲方应在接到申请后 日内决定是否批准,并在批准后 日内将经济援助金额支付给乙方。
甲方应在离婚协议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向乙方提供与子女相关的信息和资料,确保子女健康成长。
乙方应积极与甲方配合,共同关心、照顾和教育子女,确保子女身心健康。
子女探望权由乙方确定,但在子女成年且独立生活后,甲方有权利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适当探望子女。
乙方不得阻止甲方的探望,也不得在子女面前阻止甲方的探望。
如乙方因故不能探望子女,应及时告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安排其他亲属探望。
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学费等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但费用的具体数额和支付方式由乙方确定,并应与甲方协商一致。
如乙方因生活困难需要向甲方申请经济援助,甲方应在接到申请后 日内决定是否批准,并在批准后 日内将经济援助金额支付给乙方。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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