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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权的四个权利的例子(民法典财产性权利可否作公证)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4 00:14:50 浏览量:15

民法典财产性权利可否作公证 随着民法典的颁布实施,越来越多的财产性权利,如房屋、车辆、存款等,都需要通过公证来保护。 然而,对于财产性权利是否可以作公证,现行的民法典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本文将探讨这个问题,并给出相关的法律依据和解释。 民法典中对于公证的规定比较分散,只有在第168条和第169条规定了公证的适用范围,而对于财产性权利是否可以...

民法典财产性权利可否作公证

随着民法典的颁布实施,越来越多的财产性权利,如房屋、车辆、存款等,都需要通过公证来保护。

然而,对于财产性权利是否可以作公证,现行的民法典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本文将探讨这个问题,并给出相关的法律依据和解释。

民法典中对于公证的规定比较分散,只有在第168条和第169条规定了公证的适用范围,而对于财产性权利是否可以作公证,并没有专门的规定。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公证员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可以将财产性权利进行公证。

目前,对于财产性权利是否可以作公证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所有财产性权利都可以进行公证,包括房屋、车辆、存款等。

第二种观点认为,只有部分财产性权利可以作公证,如人身权、知识产权等。

本文将针对这两种观点,分别给出相关的法律依据和解释。

对于财产性权利是否可以作公证,现行的民法典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公证机构应当依据当事人的请求,对涉及人身、财产等方面的事项进行公证。

因此,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财产性权利是可以进行公证的。

但是,民法典第168条规定,公证处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代理办理公证事项。

这表明,如果当事人需要对财产性权利进行公证,但不想亲自前往公证处办理,可以通过委托公证机构代理进行处理。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16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涉及人身、财产等方面的事项,向公证机构申请公证。

对于财产性权利是否可以作公证,公证机构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调查情况,决定是否可以公证。

因此,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财产性权利是可以进行公证的。

但是,具体是否可以进行公证,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如果需要进行公证,建议当事人与公证机构沟通,共同确定公证的范围和方式。

总之,民法典中对于财产性权利是否可以作公证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财产性权利是可以进行公证的。

在实际操作中,公证员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可以将财产性权利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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