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又想分割财产怎么办离婚后又想分割财产的,在我国的离婚案件的处理规定中,这个司法解释中有一条明确规定,并没有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当事人在此期间有任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后又想分割财产怎么办离婚后又想分割财产的,在我国的离婚案件的处理规定中,这个司法解释中有一条明确规定,并没有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当事人在此期间有任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转移财产可否申请赔偿(一)情况紧急的,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
此时切忌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要提起诉讼,否则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
(二)另外提出诉前保全需要提供担保财产,不提供担保的,法院会驳回财产保全的申请,也就给对方转移财产创造了时机与机会。
(三)另外,必须是有证据证明对方有离婚财产转移的行为,否则申请财产保全不准确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离婚时,对共同财产分割协商一致的,签订财产分割协议书;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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