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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请求分割财产期限(离婚财产分割多久提出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18:44:51 浏览量:38

1. 投诉/举报 2.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问题 离婚财产分割多久提出离婚财产分割可以提出上诉,财产分割按照正常程序进行,离婚时提出也可进行财产分割。 如果离婚时未分割的财产按照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院将会进行严格的按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方的利益的原则进行分割。 夫妻双方协议离...

离婚财产分割多久提出离婚财产分割可以提出上诉,财产分割按照正常程序进行,离婚时提出也可进行财产分割。

如果离婚时未分割的财产按照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院将会进行严格的按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方的利益的原则进行分割。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二、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公证有效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公证是有效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但是约定必须是书面形式。

如果是法定的个人财产,可以拿着相关证件去公证处公证。

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需要双方签订书面的财产约定协议书,然后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因此,婚姻存续期间内,双方可以就夫妻财产进行书面约定并到公证机构办理公证。

只要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定,不存在无效情形,并且公证的程序符合法律规定,该公证就是合法有效的。

夫妻关系是法律所规定的共同共有关系之一,也就是说,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对财产共同拥有所有权,是不得要求分割共同财产的,只有在共有的基础丧失即离婚时才能请求分割婚姻存续期间的共有财产。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关系不睦的夫妻却比皆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夫妻一方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规定了特殊情况下的婚内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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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问题

离婚财产分割问题理论上并不复杂,其关键还是在于对夫妻存续期间所获得财产的认定。

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一般情况下取得的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有约定的,若夫妻间有关于财产协议且该协议合法有效的,则应依照协议分割;那么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问题是怎样的呢,下面由律图为您介绍。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问题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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