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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的房产如何分割(离婚后房屋到哪儿分割财产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6 14:11:50 浏览量:20

离婚后房屋到哪儿分割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

离婚后房屋到哪儿分割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一般情况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获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二、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下内容:1、工资、奖金应当指出,这里面的工资包括指工资总额。

工资总额包括:(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4)津贴和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生收益。

如果只是有价值评定但是没有实际投入市场产生收益就不属于可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这里不包括明确只属夫妻一方的赠与或遗赠。

例如,男方父亲临终前留下遗嘱,特别指明其过世后所留财产只给于男方一人所有,则该部分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女方不能享受权益。

赠与也是一样,如果赠与人明确指明只是夫妻一方享受赠与财物,另一方无权在离婚时要求分割。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三、婚前财产公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夫妻办理财产公证需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

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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