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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家庭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组合家庭离异抚养权归谁))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4 22:27:17 浏览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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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家庭离异抚养权归谁?接下来小编就为您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欢迎阅读。

组合家庭离婚抚养权归谁

抚养权的归属应当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而不是以确定抚养权归谁为准。

如果双方离婚,想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最主要的还是要以协商为主。

《民法典》(202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后孩子由谁抚养

  1. 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

  2.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3.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考虑:

(1)以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1.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2.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3.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以准许。

  4.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5.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以准许。

其实法律上并没有对婚内抚养权作出明确规定,因为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处于哺乳期内的情况比较多,而且有些时候可能会被认定为需要母乳喂养,因此在父母离婚的时候,其实对于这样的情况,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父母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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