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屋遗产继承包括哪些内容? 2. 房屋遗产继承包括什么内容? 3. 我国的《民法典》中所称遗产范围,包括: 4. 继承遗产的时效 5. 遗嘱的特征有哪些 租赁房可以继承吗? 一般来说,...
租赁房可以继承吗?
一般来说,“产权所有人死亡,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房屋”是“房产权”的“表现”,也就是说,在我们国家,没有房产权的情况下,我们就应当理所当然享有房产继承权。
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因此,继承遗产是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公民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处理个人财产,也可以通过遗赠抚养协议办理公证,两者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互相抵消相互间的遗产份额。
因此,抵消权是单方法律行为,在不违反效力的情况下,抵消权也是单方法律行为。
房屋遗产继承指生前赠与人依法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房屋遗产继承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遗产继承中遗产范围的确定。
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存款、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树木,主要指公民的房屋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主要指公民的收藏的书画、古玩、艺术品等。
如果上述文物、图书资料的来源于公共财产,那么他的权利就不能成为遗产。
(5)法律允许公民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
如农村承包经营者、专业户、私营企业主等出具的工作证明,以及离退休人员的死亡证明;
(6)住房公积金。
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收入和财产证明;
(7)立县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收入。
我国《民法典》(2021.1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设立遗嘱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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