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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北京关于继承房产的法律法规((房产继承纠纷怎么办北京))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5 09:10:40 浏览量:24

1. 遗嘱继承,法定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不适用遗嘱继承 2. 遗产继承公证怎么办理 房产继承纠纷怎么办北京高院民事审判庭2012年12月3日,北京高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其中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该法并...

房产继承纠纷怎么办北京高院民事审判庭2012年12月3日,北京高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其中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该法并没有规定继承人是否可以继承遗产,但是在《继承法》实施之后,继承人的地位发生了变化,其继承权可以被“平等主体之间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使,成为新的继承人。

既然是继承,则自然人的“财产”不可能是个人的“财产”。

如果允许继承人继续使用继承权,那么,继承人将继承权无限继承,那么继承人继承遗产就不可能是单独享有的。

三、遗嘱继承,法定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不适用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法定继承的对称。

是指被继承人生前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进行继承,并对其遗产的分割作出安排。

《继承法》中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遗产继承公证怎么办理

  1. 遗产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继承人证明自己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非常清楚,例如:“我放弃继承权,在受胁迫等外在因素的压迫下所做出的真实表示。”

  2. 遗产继承公证,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应当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

继承人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1. 遗产继承的诉讼时效期间,遗产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3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1. 如果受遗赠人在法定时间内不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其继承权就不再受法律保护;如果遗产承受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继承权受到侵害,不在法定期间起诉,就丧失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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