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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继承房屋遗产要交税吗((子女继承房产遗产税是多少))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6 00:08:59 浏览量:18

1. 子女继承房产遗产税是多少 2. 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子女继承房产遗产税是多少 遗产税的征收对象是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 所谓“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

子女继承房产遗产税是多少

遗产税的征收对象是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

所谓“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房产继承必须按照规定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四条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

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继承或者遗赠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六条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因此,若是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首先要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不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也是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有的人可能认为自己的利益是要用来维持家庭的稳定和生活,但这不是对于子女的个人隐私的错误,在很多情况下都是侵犯了子女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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