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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死后债务会由父母承担吗((子女死了欠债用父母还么))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06:57:21 浏览量: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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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法律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法律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平等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基本权利。

民事主体在法律上拥有相应的民事权利,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基本资格,其地位应当高于其他民事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民事主体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与监护人是一致的。

综上所述,关于精神病人能否成为监护人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不能作为监护人的。

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成年人要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监护,精神病人应当由其监护人承担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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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是社会生活中的百科全书,它是调整民事主体与自然人之间权益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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