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子女是否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2. 农村宅基地的使用面积规定 子女是否享有父母宅基地居住权,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其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集体经济组织。 那么,子女是否享有父母宅基地使用权呢?小编为您介...
子女是否享有父母宅基地居住权,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其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集体经济组织。
那么,子女是否享有父母宅基地使用权呢?小编为您介绍。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几种情况下,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转移,需要办理过户登记:
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基于法律承包而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即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的土地,一般以村为单位分配给村民使用,又称乡(镇)农民自建房。
基本宅基地以户为单位分配给具有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村民,或者是同一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并且经过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
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实行地随房、房随房、动迁补偿方式,鼓励农民采取多元化安置方式。
严格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严禁搞宅基地乱占耕,严禁为谋取私利而审批“一户多宅”。
对农村民以“一户多宅”方式占用耕地的,要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等相关规定进行建设,严禁超范围审批。
对农村民以“一户多宅”方式占用耕地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的,要及时办理审批手续。
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有关宅基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禁随意翻盖、乱占、乱占、乱占或修建住房,严禁擅自改变宅基地范围。
切实加强社会稳定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对农村民住宅建设利用村内空闲、老宅基地和未利用的宅基地,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切实维护农村民“一户一宅”的合法权益。
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并依法取得乡村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倒的,可依法取得乡村建设用地批准手续。
人均耕地(以下简称宅基地)面积:不低于户主(含宅基地使用面积标准,以下简称宅基地)面积应分别为平方米。
人均耕地(以下简称宅基地)面积:不低于户主(或本人)室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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