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丈夫起诉离婚妻子不离应担怎么办 2. 丈夫起诉离婚妻子不离应担怎样的责任?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丈夫起诉离婚妻子不离应担怎么办 一、丈夫起诉离婚妻子不离应担怎样的责任? 如果丈夫起诉...
如果丈夫起诉离婚妻子不离应当向法院提交诉讼状,写明具体的诉讼请求,包括离婚的请求,有抚养孩子的事实理由,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的支付,双方身份信息以及抚养费用等情况。
如果你认为自己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到法院诉讼。
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
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
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
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
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
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法庭纪律。
审判员核对后,由审判长核对后退还当事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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