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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外面欠债妻子不知情是否有义务还债((丈夫在外欠债妻子不知情离婚后要承担债务吗))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5 03:05:22 浏览量:49

丈夫在外欠债妻子不知情离婚后要承担债务吗? 债务是不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起诉请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 《民法典》(2021.1生效)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

丈夫在外欠债妻子不知情离婚后要承担债务吗?

债务是不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起诉请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

《民法典》(2021.1生效)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财产分割是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来决定的,一般都是按照一人一半、一人一半的分割原则,还有一方如果没有人拥有财产分割就会破坏财产的基本生活,并对财产的分割情况产生争议,影响财产分割的决定,所以,在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结束后,离婚后,不管是谁分财产,都是需要进行一定的分割,对于不同的情况应该分割的部分法院会按照一定的比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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